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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科举人才选拔制度是怎么样的?有哪些限制和规则?



  众所周知唐代选拔国家人才、官员,主要有科举、门荫、辟召、军功及门外入流五种途径。那么唐代科举人才选拔制度是怎么样的?有哪些限制和规则?下面木兰历史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接着往下看吧~

  一、唐代选拔人才的标准

  (1)铨选制度

  唐代的科举制度,也叫铨(quán)选制度。即科举考试及第之人,获得了铨选的入场资格证书,除极少人被可直接授官赴任之外,大部分须等待吏部的铨选。

  铨,最初意思是“称也”,寓意公平。后衍生授官之意。

  唐代李世民在位期间,确定了“四才三实”的人才选拔标准。

  (2)“四才,谓身、言、书、判”

  身:就是身体健康与颜值,长相不能对不起前去办事的广大群众。

  相传,经纶满腹,刚正不阿的“南山进士钟馗”就是因为“豹头环眼,铁面虬鬓,相貌奇异”而落选。

  言:自然是能言善辩与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思想、言辞不能偏激。

  书:就是要求书写“楷法遒美”,唐代,官方正体是楷书。“遒美”,这个与各人审美息息相关,很难有统一的标准。但初唐文艺书法是以南朝为时尚,喜欢王羲之风格。

  判:就是参加科举考试的三篇文章。

  (3)“三实,谓德行、才用、劳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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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唐书·职官志二》:三实,谓德行、才用、劳効,德均以才,才均以劳,劳必考其实,而进退之。

  如果前面的身、言、书、判“四才”兼备,就从德行、才用、劳効“三实”方面衡量人才。

  考生德行没有问题,看才干,才干合格,再比劳効。既然是人才,不能只会夸夸其谈,而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劳効,必须实打实地进行考核。劳効一项,也是决定该考生否被录用的最后一关。

  了解了“四才三实”的人才选拔标准,我们也就明白了,现在我们熟悉的一些唐代诗人、文学家,被贬到穷乡僻壤,为什么都能干出不菲的业绩。

  唐代的科举制度,一直是小心翼翼地进行,一直在完善与变化之中。各个时代依据自己的需求,临时发文,说停考或增加考试,同时也出现了按区域分配名额的规定。

  唐代铨选制度,主要包含“小选”、“东选”与“南选”,临时也有“举职”。

  二、“小选”制度

  唐代的铨选制度中,第一个就是“小选”。

  (1)“小选”的主要对象

  《新唐书·选举志》:至于铨选,其制不一,凡流外,兵部、礼部举人,郎官得自主之,谓之“小选”。

  关于这里“小选”的主要对象“流外”,有人解释为三教九流之外的人。他们经过兵部、礼部推荐,郎官就可以做主决定,能否给予他们参加考试的资格。

  《文献通考》:有如流外铨,必胥吏之徒,非以文学进身者,则所对不责其引徵古今,但据事理判断,诚是也。

  这里把“流外”说得很清楚,就是“胥吏之徒”(官府中办理文书的小官吏)。

  “胥吏之徒”,就是用孙悟空当弼马温时,手下人对他说的:未入流,最低最小没有品级的末等官。

  之所以专门开设考场,选拔“胥吏之徒”,理由是:虽然他们这些负责文书的小官吏,虽没有出类拔萃的文学功底,没有正儿八经的科考进士身份,但没有必要苛刻地要求他们:起草文件必须通晓古今,一定要搞旁征博引。能够依据工作经验,兢兢业业地坚持原则,依据事理来判断是非,做好分内之事就是他们的长处。

  (2)“小选”的原因

  《文献通考》:至於及第进士,而乃一词莫措,传写定本,雷同欺诳。

  除了“胥吏之徒”有工作经验之外,真正考上的进士中,有太多的人自身不过硬、自己不争气。

  ①文章没有思维

  考上的进士,他们的字迹的确工整,如同印刷出来的;文章看上去也的确是洋洋洒洒,表面看似下了苦功、读了很多书,可他们的三篇文章之中,常常看不到一个属于他自己创造的新颖词句。他们这不是在写文章,而是在搞背诵默写,是在搞编排整理。

  正因为有些进士考试的文章,是撰写誊录、没有新意,只是一时骗过了阅卷的考官。

  这种文章,放在今天,肯定在审查网络文章的机器那里通不过。换句话说,唐代有一部分的“进士”文章的思想性,还不如今天一些原创的优秀网络文章。

  ②任人唯亲

  《文献通考》:况正身多不至,则所谓试者,不过上下相与为欺耳,可无试也。

  还有不少考中进士的人,文章看上去是写得呱呱叫,但道德品质有问题。他们说是通过考试取得了“进士”资格证书,其实是拉关系、走后门,欺上瞒下、作弊打小抄的结果。

  对这类人而言,与其说是考试,不如说是搞内定。当然,这类人,参不参加考试,结果都一样是前程似锦。

  就是因为部分“进士”文章缺乏思想性,以及当时科举考试作弊多。所以,唐代的“小选”一直存在。道理是,晋升一些不入流、有工作经验的小官,比起用弄虚作假、人品有问题的进士可靠实用得多。

  三、“东选”制度

  (1)建国之初,急需人才

  唐代建立之初,百废待兴,各方面都需要人才。李渊第二年就“因隋旧制,以十一月起选”。尽管他要求吏部每一年都进行科举考试。但依然对选拔人才的进度感到不满意。

  《唐会要》:武德七年。高祖谓吏部侍郎张锐曰:今年选人之内,岂无才用者。卿可简试,将来欲縻之好爵。

  624年,李渊对吏部侍郎张锐说:今年参选的人中,难道就没有几个可以任用的人才?你们别对我说什么人才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大道理。现在百废待兴,急需用人。

  你就不能把试卷题目出简单一点,不要考一些刁钻古怪的偏题,选人条件也可以搞简化一些,放宽松一点。

  将来再用你们的标准,严格选拔出上好的人才,还着重给你们选出的优秀人才加官进爵。

  (2)每年设科取士

  因为每年进行人才选拔,时间实在是太仓促,所以唐太宗李世民在位的第二年(628年)。就依据吏部侍郎刘林甫建议,进行“四时听选”(四年一次)。

  其实各时期都有很大的变动。唐代290年历史,科举考试进行了260多次。除特殊情况停选之外,基本是每年都设科取士。

  唐代初期,铨选官员的地点在都城长安。可唐朝地域辽阔,交通不发达,参加考试的人都聚集在京城,各方面成本太高。

  《新唐书·选举志》:太宗时,以岁旱谷贵,东人选者集于洛州,谓之“东选”。

  《唐会要》:贞观元年,京师米贵,始分人于洛州置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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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7年,李世民在位第一年,恰逢天下大旱,谷米价格昂贵,为了防止全国各地两千多考生涌入都城,给粮价带来更大的不利影响,就增设考场。命令潼关以东的人,到洛阳参加铨选考试,称之为“东选”。

  《唐会要》:永徽元年,始置两都举,礼部侍郎官号,皆以两都为名,每岁两地别放及第。

  650年,正式设置洛阳与长安两个考场。由礼部侍郎官负责进行考试,两都每年选拔及第人员名单,分别在考场当地放榜公示天下。

  由此处“两地别放及第”可以看出,洛阳、长安两都进行考试的时间与卷面都不同。

  与后面的“南选”相对而言,洛阳、长安两都的“东选”,也称“北选”。

  四、“南选”制度

  为了节约人才选拔的时间与经济成本,李渊时期,就开始在边远地区的南方设立特殊的考试。

  (1)朝廷出面选拔南方官员

  《新唐书·选举志》:高宗上元二年,以岭南五管、黔中都督府得即任土人,而官或非其才,乃遣郎官、御史为选补使,谓之“南选”。

  675年,唐高宗李治认为,南方选任土人为官,存在许多失误与不合理的地方。就正式委派郎官、御史为选补使,去桂、广、交、黔等地选取适当的人才,称为“南选”。

  唐高宗时期的“南选”考场在桂林(其岭南选补使,仍移桂州安置)。

  (2)南方读书风气日盛

  由于魏晋南北朝北方战争频繁,南方人口渐渐超过北方,加之隋唐时期正直有才而得罪权贵之人,大多被贬到南方,所以南方读书风气日益浓郁。

  唐玄宗李基隆也得知“岭南州县,近来颇习文儒”。

  754年,李基隆下发文件:如有情愿赴京者,亦听。其前资官并常选人等,有词理兼通,才堪理务者,亦任北选,及授北官(《唐会要》)。

  唐玄宗李基隆的文件主要内容有三点:

  ①对于岭南五府管辖范围之内,在任县令应该物色善于写文章的“白身”,参加每一年的“乡贡”(乡里贡生考试)。

  ②代表朝廷去南方的“选补使”,也应该批准通过乡考的人参加“南选”考试,及第合格者,奏报朝廷备案。

  ③南方有才华者,愿意到北方为官者,可以参加“北选”考试,及第合格者可以在北方为官。

  可以参加“北选”考试的“茂才异等,智谋经武”的南方人,除了在“南选”考试中出类拔萃的贡生,还包括“前资官”(六品以下离职之人)和“常选人”(有资格为官,而一直没有安排合适职位的人)。

  从这里可以看出,当时朝廷人才选拔的主流思想是:南方人治南,北方人治北。只有朝廷有需要,或有特别优秀的人才,才可以南北流动调任。例如:贺知章、张九龄。

  五、举职

  离安史之乱后二十余年,唐代虽然在慢慢恢复生机,但藩镇节度使的问题依然严重,特别是783年,爆发“泾原兵变”,李适出逃奉天。叛乱平定后,朝廷需要广招人才。

  《唐会要》兴元元年,敕吏部侍郎刘滋,知洪州选事。时京师寇盗之后,天下蝗旱,谷价翔贵,选人不能赴调,仍命滋江南典选,以便江岭之人。时称举职。

  784年,唐德宗李适委派吏部侍郎刘滋在洪州开设考场。因天下蝗虫旱灾,物价像长了翅膀一样飞涨。

  以前中进士的人,职务还没有安排完,唐德宗李适又委派洪州主考官刘滋,举行了“江南典选”。在以前被贬黜到江南、岭南的一批的官员之中,选拔起用一部分人。这称作为“举职”。

  六、各州名额配置

  (1)各州参加考试人数

  统一天下后,唐代参加科举考试的人越来越多,平均每年约有3000多人参加考试,而平均放榜只有28人被录取。这就造成了巨大的浪费。于是不得不进行人数限制。

  《文献通考》:敕诸州贡士:上州岁三人,中州二人,下州一人。必有才行,不限其数。

  627年,唐太宗主要依山川形势,划出了全国十道358州行政区。733年,唐玄宗将十道改划为十五道328州。隋唐一统天下一百多年后,人口翻了倍。

  717年,朝廷规定:有四万户以上,为上州;有两万五千户,为中州;不满两万户的为下州。

  南方人口已经超过北方,按人口划分的州,在数量上也超过了北方。例如,南岭地区广袤,崇山峻岭,加之各族杂居,素有“南岭七十二州”之称(多的时候达到75州)。

  (2)限制部分州考生人数

  由于北方战争的频繁,加南方读书风气的盛行,科举考试中,南方读书士人的优势渐渐显露出来。

  据《文献通考》记载:845年,唐武宗李炎在位期间,进行了一次明确详细的地域考生指标分配。此处主要是限制了南方诸州参加考试的人数,放宽了皇亲国戚、贵族王爷的子孙及他们管理范围的人数。

  ①公卿百僚与皇亲国戚子弟

  公卿百僚子弟及京畿内士人、寄客外州府举士人等,修明经、进士业者,并隶名所在监及官学,仍精加考试(仍然可以略微增加有才识的人数,参加考试)。

  贵族子弟就读的国子监,明经科减少50人(请送三百人);进士科依旧格送三十人;

  进修明经科的“隶名”者(无所事事,挂名而已),亦请送二百人;

  管理皇亲国戚的“宗正寺”,进士,送二十人。

  由皇帝宠信的实权派大臣控制的“东监同华、河中,所送进士,不得过三十人,明经不得过五十人”。

  ②凤翔、山南西道,各州所送进士不得过一十五人,明经不得过二十人。

  ③河东、陈许等道,所送进士不得过一十人,明经不得过十五人。

  ④盐丰、福建、黔府、桂府、岭南、安南、邕容等道,所送进士不得过七人,明经不得过十人。

  ⑤外地诸王封地的“诸支郡所送人数”不限。

  唐代科举考试的科目比较多,但士人最看重的只有进士(例如:王昌龄)与明经(例如:狄仁杰)两科。

  唐武宗李炎此次进行的国考人数配额限制,被喜欢历史的人公认为是我国按地域限制考生数量的最早开端,此时离科举考试制度诞生240年。

  六、“北选”与“南选”的区别

  (1)主考场与副考场

  与长安、洛阳两都的“北选”对比,“南选”也称为“补选”,朝廷派出负责“南选”的主考官,称为“选补使”。

  大致相当于,洛阳、长安两地是主考场,南方桂林、洪州两地是副考场。

  “北选”与“南选”另一个区别是,近300间,“北选”暂停考试比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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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朝廷常常下发文件,有时照“旧例”,让“南选”连年进行,有时要求南方士人到参加“北选”。

  史书中,记载朝廷要求“南选”“中止三年”、“暂停两年”的地方比较多。例如:唐文宗李昂在位十四年,仅“岭南补选”停选了三次。

  (2)灾年增加“南选”

  “江南、淮南、福建”等地遇到天灾人祸的年景,朝廷都会举行“南选”。

  从长安、洛阳与桂林、洪州四个考场,以及长期进行的“小选”,临时增加的“举职”来看,每次每地的考上时间不一样,考试题目也不相同,放榜地点也不一致,从而达了到招录不同人群的目的。

  (3)南北分开选拔人才的好处

  ①节省了人才选拔时间,提升行政效率。

  ②当地人,了解当地生活和社会状况,有益于大一统国家的政务管理运作。

  ③北方人认为南方“瘴疠弥深”,岭南是贬黜置所的思想也根深蒂固,不愿到南方赴任。

  ④笼络南方人,施行不成文的政治策略:南方人治理南方。缓和了各地各族的矛盾。

  结尾,唐代科举的深远意义

  科举制度结束了士族垄断权力的历史。尽管唐代科举制度出现了大量任人唯亲的作弊现象,有不少“榜出,率皆权豪子弟” 情况。但也出现了“门第兴替不常”,庶族地主之家也常有“新官之辈”。

  尽管当时也有许多豪门望族,但他们彻底失去了南北朝时期的辉煌,从而缓和了社会矛盾。

  例如,唐玄宗的宰相先后共有三十四人,科举出身的宰相二十三人,其中庶族宰相为十八人,达到一半。这在世族九品中正制的时代,是难以想象的事情。

  科举制度更是培养出了一大批文学家、诗人、与书法家,为中华民族文学的发展,起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科举制度最大的贡献,是对考试的内容作出了严格的规定,从而使天下人的思想达到了高度的统一,杜绝了思想、文化的流派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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