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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包车,是民国时期风靡中国各大城市的交通工具,也是中国第一代具有正规运营资质的出租车。众所周知,黄包车又叫「人力车」,顾名思义,必须要靠人拉着才能前进。如此想来,这车应该叫「黑包车」啊!为什么黄包车不黄,却要叫「黄包车」呢?
早在商朝,约公元前16-前11世纪,我国已经能制造有辐车轮的轻便两轮车了。到了秦汉时代,人力两轮车称为「辇」,像这个字一样由「男子并行,拉车前进」,一般为皇帝和显贵乘用,所以没有在百姓间流行开来。汉魏时代盛行的就是独轮车了,用人力推挽,货架安设在车轮的两侧,用以载货,也可乘人。
如今我们所认识的人力车是19世纪70年代前后,由日本人发明的。人力车的结构和原理并不复杂,当时又没有专利保护制度,日本的人力车制造和运营公司便如雨后春笋一般遍地而生。人力车经过不断改进,得到了迅速发展,很快普及日本全国,也走出了国门,传到亚洲各国。
清同治十二年,也就是1873年,法国人米拉看到了黄包车的便利和商机,打算从日本购入上海。他向法租界公董局呈报一份计划,要求「在两租界设立手拉小车客运服务机构」,并申请十年专利经营。法租界公董局与公共租界工部局协商,同意由两局发放人力车执照,并批准路程价格。第二年1月,日本人力车正式进驻上海。
因为是从日本输入的,所以当时的上海人又称之为「东洋车」或「洋车」。人力车继承了马车等交通工具的舒适、便捷,随时随地随停随走,又更好地适应了上海弯曲、狭窄的街道和巷子,可以将客人接送到目的地门口,更加便利。据说,如果遇上下雨天,车夫还会把客人从门前背到车上,以免客人弄脏了鞋子。
中华民国初年,黄包车已风靡京、津、沪、汉等各大都市,「黄包车」的名字也是起源于这个时候。当时除了运营车辆以外,很多有钱人开始拥有「私家车」,公共租界工部局为了区别私有的东洋车与公共的东洋车,规定公共东洋车必须漆成黄色。自此,东洋车又开始被称为「黄包车」。
其实,民国初期还有与人力车同时存在的公共交通——出租汽车,但是当时这个种群非常弱小。首先,从成本上讲,黄包车和车夫都比汽车要便宜太多,稍微有一点实力就能开个人力车运营公司,而一辆福特汽车却要12000银元;其次是消费,汽车4块,黄包车只要4毛;第三是地形,很多窄巷汽车进不去;最后,汽车司机不好找。
按照规定,黄包车和出租汽车都需要先有牌照才能上路运营。牌照一般是由所在地或者租借的相应管理部门来发放,是要收费的,而且由于竞争太多而被市场恶意炒作。直至1924年,上海工部局开始限制人力车牌照发放,一张2块的牌照在外面市场上可以炒到750块。另外,当时的出租车司机也要交份子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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