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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版《纸牌屋》:Frank Underwood原型大起底

2017/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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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美剧《纸牌屋》,地球人都知道它改编自Michael Dobbs的小说和90年代BBC同名英剧。


但除了保留了原作男猪脚的上位主线剧情,Frank Underwood是完全美国化的人物。Underwood的名字来自民主党历史上第一位党鞭Oscar Underwood。而他的人物塑造,按照编剧Willimon的说法,是由“两勺Lyndon Baines Johnson(LBJ)、少许查理三世(莎士比亚戏剧角色,也曾由Kevin Spacey出演)以及一丁点的杀人狂魔Hannibal Lecter调制而成”。甚至FU的中间名J,小编大胆猜测可能就是Johnson。

剧中不乏编剧向LBJ致敬的桥段:


FU桌上摆着LBJ的传记。


FU的办公室挂着两张LBJ的照片。


一张是LBJ与参议员Richard Russell。


另一张是LBJ与最高法院大法官Abe Fortas。两人在LBJ的政治生涯中都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这些内容在本文后续连载中都会涉及。

LBJ作为美国历史上最具争议的总统之一,在美国常被贴上“马基雅维利主义者”、“善于操纵”以及FU挚爱的“无情的实用主义(Ruthless Pragmatism)”标签。


然而夹在肯尼迪和尼克松任期之间的他并不为人所熟知。小编借《纸牌屋》大热之势,为大家梳理下LBJ的生平,还原下美国真实的政治风貌。切记,现实永远比剧本精彩!

1908年8月27日,Lyndon Baines Johnson出生于美国德州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村镇Stonewall。Johnson家族的一些成员是德州最早的拓荒和定居者(美帝版西部大开发),附近的小镇Johnson City,就是以LBJ的叔叔James Polk Johnson命名的。LBJ也继承了家族的典型相貌,特别是一对招风大耳。

童年时的LBJ就显示出了爱表现的性格。村里的小学只有一间屋子、30来个学生和一个老师。其他孩子都怕他们高挑的老师,而LBJ却喜欢逗老师开心。LBJ家算是村里的富农,母亲经常给他穿小西装、戴礼帽,与村里其他孩子的无产阶级穿着打扮反差巨大,但LBJ不仅完全不介意,还坚持要穿得另类。


甚至在黑板上写自己名字的时候,其他孩子都把名字写得很小,而LBJ全用大写字母,把名字写得很大,还占据了两块黑板。班里同学在70年后还清楚地记得一块写着“LYNDON B.”、另一块写着“JOHNSON”的黑板。

5岁的时候LBJ一家搬到了Johnson City。镇上孩子更多,而LBJ的行为也更加另类。他总喜欢与比自己大的孩子交朋友,甚至必须要当孩子王,不然就不和其他孩子一起玩耍。

LBJ在偏僻穷困的农村能有较好的生活,得益于他的父亲Sam Johnson。Sam年仅27岁就成功当选德州州众议员,并且连任五届。

在这样的家庭中,政治是居家常备话题。Sam晚上经常召集孩子们进行辩论。当他在家里与客人谈论工作时,LBJ经常把脸贴在墙上偷听他们的讨论。从10岁起,LBJ就经常被父亲带去州议会,甚至跟随父亲去竞选拉票。父子俩开着福特Model T从一个农场到另一个,挨家挨户与人攀谈、拉票。Sam很受群众支持,那时候家家户户都欢迎他们,大热天他们有冰淇淋吃、冷天有热茶喝。LBJ在当上总统后回忆当年的情景,感慨道“真想这样的日子一直过下去”。
 

那时候的LBJ,眼中满是父亲伟岸的身影,他的穿着,甚至说话和走路的方式都在模仿父亲。在这样的环境熏陶下,12岁的LBJ就对朋友说:“总有一天,我会成为美国总统。”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Sam深受民粹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潮的影响,认为政府应该为人民服务,帮助弱势群体,限制大垄断企业。但这一理念在当时的美国并不被广泛接受。Sam一直拒绝接受大企业的游说和贿赂。仅靠做议员微薄的薪水(当时是一天2美元),并不能维持富裕的生活,因此Sam一直在投资房地产。Sam一直梦想能恢复祖辈的大农场,当时棉花的价格一路飙升,他靠贷款购买了一大块土地种植棉花。然而当地土地贫瘠,导致棉花收成不佳,随后到来的全球经济危机又使棉花价格骤降80%。Sam欠了很多债,不得不廉价卖掉农场,带着全家回到了Stonewall。他试图去德州首府奥斯丁找一份工作,但由于他一直与大企业对立,得罪了很多人,没有人愿意接纳他,最后只能在猎场打打零工。

由于过度劳累,Sam疾病缠身,家境每况愈下。向来衣冠楚楚的一家人,因为没有钱送洗衣服,只能每天穿着又脏又皱的衣服。在贫穷封闭的小镇,当一个人有钱时,他是人们羡慕讨好的对象;当他穷困潦倒、甚至无力还钱时,人们对他的态度也就截然不同了。LBJ一家就这样从高富帅、白富美沦为了屌丝和村民的笑柄。


LBJ与父亲的关系也逐渐发生了变化。曾经视父亲为偶像的LBJ开始经常与父亲争吵。(FU对父亲更加憎恨。美剧一般喜欢倒叙,《纸牌屋》第四季可能会有更多FU的陈年往事被揭开,解释他是如何一步步地变成“无情的实用主义者”。)

13岁的时候,LBJ离开家去Johnson City求学。年幼的他显示出了洞察人性的本领。有一天父亲打电话让他来奥斯丁,说要给他买身西装。他料到父亲会给他买身便宜货,就提前一天到了奥斯丁,找到一家商店并试好了一套价值25美金的高档西装。他还教售货员第二天该怎么表演。第二天他和父亲来到商店,售货员装作不认识他,给他推荐了昨天试好的西装,完美合身。父亲骨子里带着骄傲,不愿被看做贫穷和小气,于是咬牙给他买了。

LBJ还非常擅于讨好成年人,特别是妈妈们和奶奶们,LBJ知道她们喜欢听什么。当别的孩子想要什么却不敢开口时,他们就让LBJ开口帮他们要,而LBJ总能马到成功。

1924年春,LBJ与同学Kitty Ross相恋。在当时的农村,16岁的孩子恋爱甚至结婚并不新鲜。然而Kitty的父亲是镇里的首富,且与Sam一直不和。
 

所以当一位年近30的中学校长Krause向Kitty的父亲提出想追求Kitty时,尽管那个年代老夫少妻受人诟病,Kitty的父亲还是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并且禁止女儿与LBJ约会。若干年后,Kitty与Krause分手,嫁给了另一个父亲认为很有前途的青年。但后来该青年一直在Kitty家里的商店工作,毫无发展。LBJ当上总统后,邀请Kitty夫妻来华盛顿,还带他们乘坐总统的豪华专机——空军一号。(很励志有木有!)
 

20年代的美国在柯立芝总统提倡消费的政策影响下进入了一个繁荣时代。到20年代末,美国城市每周平均工作时间减少至48小时,人们有了更多休闲娱乐的时间,将近一半的人口拥有汽车、收音机、吸尘器和洗衣机等消费品。然而消费的促进是建立在过度信贷的基础上,这和次贷危机如出一辙,也为之后的大萧条埋下了伏笔。

而在LBJ的家乡那样的农村,人们仍然每天从早到晚工作,生活在贫困中,看不到任何希望,连当地的医生和律师也因为无生意可做而远走他乡。LBJ和同龄的孩子一样,也迫切想要离开家乡去看外面的世界。但对父母的憎恶使他不愿意按照父母的意愿去外地读大学。他选择了去工地修路,然而从小娇生惯养的他必然无法适应炎炎烈日下的重体力劳动。很快他便与几个朋友一起跑去了加州,在一个亲戚的律所里打工。LBJ一度对法律产生了浓厚兴趣,想考取律师执照,但没有大学学位的他没有资格参加考试。两年后,他在失望中回到了家中,自暴自弃的他开始与镇里的青年混混们为伍,到处闯祸,还曾被警察逮捕过。
 

一个周六的晚上,LBJ和朋友去参加舞会。在场的多数农村男孩都穿着简单朴素,而LBJ却穿了一件法式绉纱衬衫,还偷偷戴上了父亲的闪闪发光的袖扣。舞会上,他看上了一个已经有伴的女孩。在争抢女孩的过程中,他很快被女孩魁梧的男伴揍倒在地。LBJ一遍遍爬起来,再一次次被放倒。人们很快找来了警察,但当地警察一直对LBJ这帮混混不满,只是在一旁围观,甚至阻止LBJ的朋友去劝架。因为身体瘦弱,LBJ打架从没赢过。但以前打输了他总能很快忘记伤疤,继续谈笑风生。而这一次,他在回去的路上一言不发。也许是因为他认清了一个现实:在这个农村小镇,身体力量是衡量男性的唯一标准,他永远不可能出人头地。

第二天早上,LBJ告诉父母,他想去读大学了。一周后,他去了西南德州州立师范学院,一个当地唯一的三类学院。大部分来这个学校读书的孩子并不是因为学校有多好,而是因为学费便宜。

即使学费便宜,LBJ仍然需要做兼职工作来维持生活。靠着父亲做议员时与校长相识,他得到了一份清理垃圾的工作。校长Evans是一个不苟言笑的人,但LBJ发现他喜欢聊政治,而LBJ从当年常跟随父亲去议会的经历中得知了很多政治八卦。在与校长经常攀谈的过程中,LBJ逐渐开始帮校长做一些取报纸之类的跑腿差事,后来得到了一份薪水更高的工作:打扫教室和走廊。在这个小学校里,这种“高薪”工作通常是留给体育特招生们的。

再后来,LBJ成为了校报的一名编辑,年幼时练就的讨好长辈的本领有了发挥的空间。除了当面阿谀奉承,他很快把校报文章变成了吹捧校长和老师的载体。校报内容通常要通过老师的审查,但不久后,负责审查的老师就发现LBJ的文章完全不用审查。然而他在同学中的名声并不好,一方面大家厌恶他对老师的阿谀奉承,另一方面是因为他喜欢吹嘘自己的家庭和背景,而且不惜编造谎言,甚至在被揭穿后,他也好不尴尬,第二天接着吹嘘。
 

 

虽然LBJ得到了多份兼职工作,但依然无法满足他的消费欲望。他甚至借贷买了一辆汽车,以致于他不得不暂时中断学业,接受了一份去墨西哥裔小学支教的工作。LBJ读大学绝不是出于对父母教育理念的认同。父母希望他学习知识和艺术。但目睹了收受贿赂的官员每天酒池肉林,而想要造福一方的父母却穷困潦倒,巨大的心理落差使LBJ内心充满了对权力的渴望。一年后重返校园,他掀起了一场“政变”,而他的政治才能也开始崭露头角...

在德州西南师大,校园明星是各年级的体育生们,他们成立了一个名为“黑星”的校园组织。在一个女生占多数的师范学校,成为“黑星”的一员,就是泡妞的必备神器。包括LBJ在内的诸多屌丝男申请再三,还是被“黑星”拒之门外。
 

由于在同学中口碑不佳,即使是申请加入“白星”,LBJ仍然被拒,最后在再三请求下,他才被允许加入。当时就连“白星”成员自己都没有把“白星”当回事,更不敢想将其发扬光大,只是希望通过成立组织而容易泡妞。弗洛伊德认为人的一切都关于性,在越来越多好莱坞编剧和演员学习心理学的今天,FU身上自然也有弗洛伊德的影子。
 

由于“黑星”备受欢迎,在年级和学生会干部选举时,大部分职位都由“黑星”成员当选。加上小破学校里很少有大家感兴趣的活动或者议题,久而久之,大部分学生都对选举失去了兴趣。即使是当选的“黑星”成员,对选举也不热衷,更多的是把当选看做一种荣誉。
 

 

极具政治敏感性的LBJ洞察到了大家对选举的淡漠,这让他看到了绝佳的机会。他建议“白星”的成员们在即将到来的大四年级学生主席选举中竞选。当“白星”成员们嘲笑他不自量力时,他献上了锦囊妙计:首先,如果全校学生都参与投票的话,那么“黑星”成员必定会获胜。但是大部分学生都对选举没有兴趣,真正投票的学生人数很少,因此只要能说服一部分不打算投票的同学给“白星”成员投票,获胜的几率就会大大增加。其次,“黑星”的选票主要来自与他们关系密切的三个社团,而学校里还有另外两个社团和大批没有参加社团的学生,他们的手中握有很多张选票。最后,LBJ找到了一个合适的竞选议题——很长时间以来,学校的大部分课外活动经费都用在了“黑星”成员为主的三个社团上,只要承诺当选后会将经费分给其他社团,就有可能拿到其他社团成员的选票;他甚至想好了竞选口号:“大脑和肌肉一样重要!”

LBJ清楚自己人缘欠佳,为了获胜,他提议Bill Deason为候选人。原因是学校里女生多,长相英俊的Deason做候选人有着天然的优势。即使LBJ考虑周全,“白星”成员们仍不相信他们能赢得选举,他们对LBJ听之任之却不主动为竞选出力,LBJ便自己一人做了大部分的拉票工作,每天晚上挨个宿舍劝说同学们为Deason投票。虽然人缘不佳,LBJ却展现出了日后被称为“最牛逼的零售政治家”的天赋,展现出了极其惊人的一对一说服力。投票前的晚上,“白星”成员估算了一下票数,发现仍然落后“黑星”20几张选票。LBJ让大家去睡觉,独自继续做了最后一通宵的努力。第二天投票结束,Deason获得了胜利。
 

这一结果当然震惊了“黑星”,他们也开始在后来的选举竞选中重视拉票。LBJ便采用了更狡猾的策略。到下一个学期,LBJ自己想要竞选校学生会大四年级代表一职。他想出了一个作弊以赢得胜利的办法。
 

 

按照规定,参加大四年级代表候选人投票的必须是大四学生,但是由于竞选程序不够正式、严格,以及很多贫困学生选择休学打工,赚够了学费再回学校上学,很多时候不能严格界定这些学生是否是大四学生。这些都给了LBJ可乘之机。首先,“白星”成员提名自己人做投票主持人,然后煽动事先安排好的人一起大喊“同意”,在一片混乱中提名人就成为了投票主持人。同时,“白星”提前安排好了一些低年级的学生参加投票,由投票主持人控制投票速度,主持人估计“白星”成员的选票足可以获胜时就匆匆宣布投票截止,开始计票,整个投票过程用时很短,不给后来的人以投票机会。

最终,LBJ以区区一票的优势获胜。在“白星”成员其他几次竞选投票的过程中,LBJ的“妙计”也屡试不爽。若干年后,当时为他投票的“托儿”——低年级学生Richards回忆说,“之后的1948年,LBJ‘偷’了联邦参议院的选举,当时我感觉自己好像成了开创历史的一员,因为我参与了LBJ‘偷’来的第一个选举!”
 

这次选举的大获全胜,帮助LBJ树立了在“白星”成员中的威信。但是仅仅担任学生会的一个代表职务,显然无法满足LBJ的胃口。学生会一半以上的职位,特别是大三和大四年级的学生代表,仍然被“黑星”成员占据着。LBJ需要在大一和大二新生身上做文章,使“白星”赢得学生会的多数席位。同时,他还要确保当选的新生能够完全听从他的指挥,所以他对潜在发展对象逐一进行了一番筛查。尤其是对女生候选人,他甚至要求“白星”成员去追求她们,了解她们的性格特点,并向他汇报。只有当他认定这名女生100%服从命令,才会让她的“白星”男友劝说她参选。如果认为自己无法掌控这名女生,LBJ就会命令“白星”成员与其分手。在其他一些选举中,LBJ还通过掌握了候选人的把柄来迫使其退出竞选。
 

得到了权力的LBJ很快开始用手中的权力来巩固自己的权力。他利用学生会的多数优势,将校报编辑的职位给了自己的亲信。此时的校长已经对LBJ视如己出,甚至把一些兼职工作机会交给他来分配。LBJ自然把最好的工作给了他的“白星”盟友们。在经济大萧条的背景下,分配工作的职责成了他手中的权力,连以前嘲讽和厌恶他的同学们也开始畏惧他,甚至开始讨好他。当初LBJ刚支教回校时,学生会和年级中的学生干部们,包括校报编辑们大部分都是“黑星”成员,一年后LBJ毕业时,这些职位大部分已经被“白星”成员所取代。就这样,LBJ在一个原本没有政治的校园里创建了属于自己的王朝。
 

 

校园政治毕竟只是小打小闹,而临近毕业前的一个偶然机会让他接近了真正的政治圈。

Pat Neff,前德州州长,时任德州铁路委员会主任,给了LBJ的父亲一份公交车检查员的工作。他为了连任主任一职在进行竞选(是的,美国要竞选的职位很多...),将在一场集会上发表演讲。因为Neff是当地知名的演说家,LBJ便和父母一同去听他演讲。但Neff却因故未能出席,当主持人问到有没有人能代替Neff讲两句时,LBJ主动站上了台。他的演讲并不华丽,但条理清晰,阐述清楚了选择Neff的理由,令人印象深刻。演讲结束后,Welly Hopkins,时任德州州众议员,正在竞选州参议员,找到了LBJ,想让LBJ做他的竞选志愿者,LBJ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由于对手强大,Hopkins曾预计选举将非常艰难,甚至很有可能失败。但他最终意外地以2000多票的较大优势获胜。他把胜利归功于LBJ,称他为“奇迹男孩”。当Hopkins没钱印传单时,LBJ的“白星”盟友们趁着在学校值夜班的机会,偷偷帮他用学校的设备免费印刷。“白星”成员们也变成了Hopkins的免费劳动力,挨家挨户地发传单,在Hopkins演讲时当“托儿”喝彩、鼓掌。在人口稀少且居住分散的德州,每一张选票都很关键,LBJ和他的同学们不辞辛苦,没日没夜地跑遍了每家每户。

不走运的是,Hopkins当选时,美国已进入大萧条时期,他无法在预算紧张的情况下为LBJ安排一份政府部门的工作。LBJ毕业后去了休斯顿的一所学校教辩论课,并成功带领不知名的该校辩论队获得了德州辩论比赛的亚军。


LBJ与他的辩论队


一年多以后的1931年年底,LBJ突然接到了一通来自Richard Klegerg的电话。Klegerg刚在德州赢得了一场补选,成为了联邦众议员,Hopkins将LBJ推荐给他做秘书。当初辛勤的劳动终于有了回报,5天后,LBJ来到了梦想中的华府,开始了他的政治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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